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环保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日前向媒体通报了区域限批的整改进展情况。潘岳同时表示,将视情况扩大“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范围。
潘岳说,自1月10日开始,国家环保总局与河北、山东、贵州、山西4个省环保局已对唐山市、莱芜市、六盘水市和吕梁市暂停了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所有项目的环评审批。
几大电力企业集团也迅速作出反应。华能集团高层表示积极落实环保整改措施,两日后,乌拉山电厂2台75MW机组已关停,1台100MW机组也随后关停。国电集团停运了濮阳热电的1机2炉,开始进行脱硫改造,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集团所属的在建和试生产火电项目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华电集团的“攀枝花发电公司‘以大代小’煤矸石发电技术改造工程”已关停了1台50MW小机组,并承诺在3月31日前关停另外2台50MW机组。
潘岳介绍说,此次发布的82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中,至今仍有一些项目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继续违法运行。“山西吕梁焦化厂一期工程(60万吨/年机焦)”2号焦炉仍未停止生产;“改建铁路新乡至日照线菏泽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线”和“海南洋浦海发面粉加工项目”2个久拖不验的违法项目,至今未见整改;“山西古交发电厂新建2×300MW工程”、“云南建材集团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宁夏宁东马莲台电厂2×330MW工程”3个“三同时”严重违法项目,对环保总局限期整改要求毫不理睬,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4×330MW发电机组工程”、“内蒙古蒙华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200兆瓦供热机组工程”、“上海米其林回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江西贵溪电厂二期2×300MW工程”4个严重违法项目,整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未批先建的“云南玉溪峨山天大工贸有限公司新建二号焦炉项目”与“山西省运城闻喜县海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炉项目”,至今仍未停止生产。
潘岳说,环保总局对积极整改的地方政府和电力集团表示赞赏;对积极配合的地方环保部门给予表扬;对认真落实整改并取得实效的地方与行业将尽快解除限批禁令;对那些整改态度积极而未见最终效果的地方和企业将跟踪到底;对那些置若罔闻继续违法建设的地方与企业,例如以上所提到的那些继续违法运行的项目,环保总局除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以外,还将进一步扩大该地区、该行业的限批范围。
岳指出,今后,“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内容与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此次的“限批”主要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下一步对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地区或行业,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流域,对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都将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潘岳最后说,限批只是手段,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实现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才是真正的目的。“区域限批”最终能否变成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取决于各部门的联合行动,取决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观念转变,取决于地方环保部门和总局的齐心合力。否则,“限批”只能起一时之效而不能收长久之功。从更深的层面来讲,“限批”只是环境监管部门行政权力的最大化使用而已。中国污染现状的根本改变,中国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不在于一个部门的几次执法和几项新政策,而在于体制与法律的真正改革,在于公众监管力量的真正形成。环保总局将于春节后出台一系列促进公众参与的法规,正是对这一目标做出的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