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们期盼的眼神里,我们看到了打工者生存的艰辛。记者欧阳苏敏摄 |
记者8年为打工者讨回近千万元欠薪
2007年本报特别策划“我们帮你讨工钱”昨圆满结束
从今年年初本报开通讨工钱热线以来,每天的投诉电话几乎没有停过。截至昨日,本报接到1300多个电话,涉及建筑、家装、餐饮、娱乐、服务等行业。本报“讨薪维权小组”为没拿到工钱务工者的求助解决了55起,共为务工者追回256万余元工钱。
作为江西最有责任心的强势媒体,本报一直关注着百姓甘苦,率先开展为务工人员讨工钱的大型活动,立足于人性关怀,以一个个辛酸的典型案例打动读者、打动拖欠方,讨工钱之行已成为本报维权报道的一种传统。
在20多天的讨薪路上,本报“讨薪维权小组”6名记者每天分头出击,与省、市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人员、务工者一起或单独深入一个个拖欠单位采访。11日,在本报维权小组的帮助下,抚州讨薪者顺利地拿到1.9万元;16日,在本报记者的协助下,数十名民工拿回9.2万元工钱;17日,在本报记者的介入下,300多名农民工怀着喜悦的心情,从九江浔阳区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队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总计220万多元的血汗钱……
从2000年本报率先打出“帮民工讨工钱”的旗号起,今年起已是第8个年头了,每一年,我们都在努力,我们都在尽一份有责任心的媒体的能力,为一些务工人员讨要工钱。回顾8年的历程,有欣慰,有心酸,但值得高兴的是,政府对拖欠工钱的问题越来越重视,相关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
据初步统计,8年来,本报接待农民工讨薪投诉3600多起,为2000余名农民工讨回薪金近千万元。
回顾8年的讨薪之路我们发现,讨薪的投诉确实在逐年减少,不少农民工也开始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8年里,本报接待的拖欠工钱的投诉中,仅仅几千元的拖欠投诉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真正让务工者用法律武器和打官司来保护自己权益的成本太高,使得运用法律来讨工钱显得很不现实。在这种矛盾中,劳动监察部门的作用就举足轻重了。 ■文/记者徐彬 邹文彪
“老赖”4大欠薪伎俩
1 多数民工没合同
拖欠指数★★★★★
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绝大多数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民工讨要工资的基数无法证实,给民工维权带来不少影响。尤其是口头约定工资待遇的情况时常出现,劳动者讨要工资时,出现的争议比较多,记者和有关部门介入后,也很难找到法律依据。
提醒:《劳动法》规定: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务工人员不要为了保住饭碗而忽视自己的权利。
2 扣款处罚种类多
拖欠指数★★★★
施工单位主要是以工程质量不好和拖延工期为由,扣除民工应得工资,民工对此多数是无奈接受,不知如何维权。其他用人单位,对迟到、请假事项等情况予以重罚,对进城务工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扩大数倍处罚,务工人员缺少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的机会。
提醒:民工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把关和工期应由施工单位来负责,至少也应有包工头负责,质量不好、延误工期应从承包的合同中扣除合同款,而不是扣民工工资。
3 人去楼空讨薪难
拖欠指数★★★★
有的欠条没有欠款单位的名称和公章,没有欠款单位的法人签名;有的欠条只留有包工头的名字,这些都给劳动监察部门向单位核实情况带来困难;有的欠条不注明支付时间,民工拿着条子不知何时兑现;还有一些单位完成一个工程后,民工不知到何处找欠款单位和欠款包工头;也有一些私营企业,突然退租房屋,人去楼空,故意逃避欠薪责任,持有欠条的劳动者只能望条兴叹。
提醒:收取欠条时,一定要有用人单位的全称、公章和日期,欠条中必须明确注明欠款支付日期。
4 支付工资不及时
拖欠指数★★★★
按月支付工资是通常的支付工资形式。在建筑行业中,施工单位往往以工程款未到为由,拖欠民工的工资,有的单位将工资分成生活费和剩余工资两部分,每月只发生活费,工程结束后结算剩余工资时,用人单位往往要拖数月才将工资支付。此外,工资被包工头领取后,没有全额发到民工手中,部分工资款被包工头挪用。民工追讨工资时施工单位和包工头相互推诿一拖再拖。
提醒:每月工资足额结清,以防工资被拖欠。 ■文/记者徐彬 实习生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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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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