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租地再高价转租单位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王芳)原广东省邮政运输有限公司(现改为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士钢涉嫌伙同其下属叶卫东挪用公款60万,以个人名义租地,然后再高价转租给该公司,从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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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指控,赵士钢于1998年进入广东邮政运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叶卫东当时是公司汽运部经理,赵是其直接领导。两人合谋利用职权“赚点钱”。2001年,叶卫东所在的汽运部办公地点租约到期,遂决定搬迁。经合谋后,叶卫东在白云区平沙村物色到一块总面积大约两万平方米的地,遂向公司提出租地申请,赵士钢马上批准了这一请求。
之后,赵士钢以其大嫂的名义,从平沙村以每平米2.3元的价格租下一块场地,并付给平沙村60万元的首期租金和押金。其后,赵士钢等又以每平方米5.8元的价格将地转租给格木通公司,再由格木通公司以每平米10元的价格转租给自己就职的广东邮电公司。
公诉机关还指控叶卫东于2001年10月及2002年4月在该公司集资购买了二十辆运输车,为了向银行贷款以及办理保险,叶伙同他人一起伪造公章。东窗事发后,其被公司开除。
赵士钢在庭上还表示,自己对于下属的行为并不完全知情,所有的事情都是叶卫东操作。但叶卫东却当庭断然否定了赵士钢的这一说法。他称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所有事情都是听命于上级。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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