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出纳监守自盗 侵占公司货款57万元
信丰县温某被刑拘 赃款全部追回
本报赣州讯廖德森、记者谢鹏鹭报道:仅10个月时间,赣州市某公司原出纳就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57万余元。
温某是信丰县人,2000年进入赣州市某贸易公司,开始从事文员工作,不久后便担任公司出纳。2004年起,该公司业务发展到各县市,所有货品通过零担发货,销售货款由客户直接打入公司出纳温某掌握的银行活期存折,之后再由温某转存到公司的存折上。温某将存款凭证和销货单业务联一并交由会计做账。
从2005年2月开始,温某利用公司制度不健全、财会制度混乱、各种监管不到位等漏洞,采取多取少存等手段,仅仅10个月时间,就先后70余次侵占公司货款,累计金额达到57万余元。
2006年7月,温某离开公司。之后,公司在整理2005年度财务账目时发现账目漏洞较大,并发现温某原来在公司时掌握的两本存折中,大部分款项去向不明。同年11月4日,公司负责人向章贡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责任编辑:刘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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