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保证中小学生保证8至10小时睡眠
本报济南1月30日讯 保证中小学生睡眠时间,不能随意加重学生负担,努力解决“大班额”现象……省政府近日出台意见,对违规当事人3年内评定职称和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得评为规范化学校。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让学生有充足的睡眠和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的睡眠,初中学生每天9小时睡眠,高中学生每天8小时睡眠,确保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不超过1.5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未经批准不得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以改制为名提高收费标准。纠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特长班、实验班的做法,不得搞“校中校”,规范收费行为。努力解决“大班额”现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
同时,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依法保障经济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和弱势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逐步实现县域内统一工资发放标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完善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将其作为评价学校质量和学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各级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惟一标准。(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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