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起倍美安致癌官司审结
美惠氏公司被判赔偿150万美元
王鑫
由于认为激素替代药物倍美安(Prempro)对身体有危害,美国曾有4500名患者或家属将生产商惠氏公司告上法庭,这上千起诉讼案曾轰动一时。
惠氏被判巨额赔偿
据报道,现年60岁的玛丽·丹尼尔住在阿肯色州温泉城,为了治疗因绝经引发的潮热症状,她从几年前开始服用惠氏公司生产的、用于减轻绝经症状的雌孕激素复合药物倍美安。玛丽以隔天服一片的剂量,连续服药16个月。但在2001年7月份,玛丽被诊断换上了乳腺癌,并因此接受了两次手术和化疗治疗。
玛丽的律师左耶·利特尔佩奇认为,惠氏公司明知此前有研究表明倍美安可能会导致癌症,但却把自己的利益置于首位,不顾对消费者的影响继续销售。他说,“惠氏公司数年前就知道,停经后药物会导致乳腺癌,但是该公司并没有去研究并确定这一危险。他们保护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而不是患者。”
费城陪审团29日判定,惠氏公司分别向玛丽和她丈夫赔偿100万和50万美元。陪审团还认为,惠氏公司有蓄意犯罪和放任损害后果发生的嫌疑,因此将在30日继续就对这些罪名进行判罚举行听证会。
仍面临上千起诉讼
激素替代疗法是对更年期和绝经期妇女通过补充性激素,调整绝经过渡期紊乱的月经周期,缓解或根除绝经前后出现症状的一种方法。惠氏公司生产的复合型雌激素倍美力(Premarin)和倍美安都是用于治疗更年期综合症的药物,每年的销售额高达20亿美元。
但联邦妇女健康机构2002年公布的一项研究发现,服用周期雌激素黄体酮药物的女性,患乳腺癌、中风和冠心病的概率偏高。从此以后,许多女性都不再服用倍美力或倍美安。不仅如此,全美在过去几年间共收到4500起针对惠氏的控诉,认为该公司的药物引发乳腺癌。
此次费城陪审团的判决是这些诉讼中第三起结案的官司。去年8月惠氏在阿肯色州赢得了第一次审判,而10月份在费城的第二起诉讼则以审判无效而告终。针对这次败诉,惠氏公司拒绝进行评论。但在此前的法庭辩论中,惠氏公司否认自己蓄意犯罪,并强调许多医生仍在使用倍美安作为治疗药物。惠氏公司认为,原告玛丽患乳腺癌可能是由于其他因素导致的,如乳房密度高和有家庭癌症史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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