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沧州记者 李家伟
“我志愿将自己遗体的眼球无条件地奉献给医疗事业,为盲人重见光明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我志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事业,为祖国医学教育和提高疾病防治工作水平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申请人:邵兰……”日前,沧州市供电公司退休女工邵兰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沧州市红十字会,郑重地在志愿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55岁的邵兰看上去年轻许多。她对记者说,这事儿本来她没张扬,不想接受采访,但后来一想也许通过她的行动能够让更多人有所启发,所以还是决定说说自己。
邵兰说,2004年2月,养育她长大的养母去世了。这让邵兰开始严肃地思考起“死亡”这个无人能避的客观规律来。看看身边在丧葬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邵兰产生了捐献遗体和“有用器官”的想法。当时想得很简单:人死如灯灭,如果自己的遗体、自己遗体的器官能够救人,能够让盲人重见光明,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值得欣慰的呢?
在征得了女儿的同意后,邵兰开始多次向公司离退休党总支表示了自己的这个想法,这也得到了党总支的大力肯定。邵兰自己拿来了“捐献遗体眼球志愿书”和“生前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前些天,在北京工作的女儿回到家中,首先在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和话语:“尊重母亲志愿,同意无偿捐献”。随后,邵兰又担心万一将来自己有事时身在外地的女儿无法立即赶回,她又请一位年轻女职工和公司离退休党总支书记作为自己意愿的执行人,分别签下了名字。
邵兰笑着告诉记者,她已经和女儿说了,将来等自己去世了,骨灰撒到渤海或南京的长江里。因为她生在南京。她让女儿保留一张她笑得很灿烂的生活照,等将来女儿也有孩子了,只要告诉孩子,照片上的这个人就是你姥姥,这就行了。
邵兰说,人去世以后,如果“能用的都用上”,救助他人,为社会为他人做最后的贡献,这不挺好吗?人这一辈子越简单越好。 (责任编辑:曾玉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