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昨天,出席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南京市代表团全体代表,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专题审议。代表们在审议中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对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地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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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和谐
龚乐年代表的发言是从“说文解字”开始的。他说,古人造字的时候就把“和谐”的意思很朴实地表现了出来:和,就是人人有饭吃,谐,就是人人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和谐的概念到底是什么,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如何从更高层次上实现和谐,建议学者和专家进行深入研究。目前社会上还存在不和谐因素,要让广大老百姓安居乐业,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社会和谐,任务还很艰巨,需要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共同付出更大努力。
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
电视剧市场、电影市场、动画市场大量地被国外影视产品占领,这些国外影视产品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从事文化工作的赵浏兰代表对此深感忧虑。她说,建设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她建议政府把文化产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但同时要避免文化产业园(区)一哄而上、随大流的现象,要进行认真的调研论证,增强品牌意识,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政府要增加有效投入。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孙勇代表说,省法院加强审判工作,对偏离和谐的人际关系进行纠正,对影响和谐的侵权行为进行制裁,卓有成效。省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一些诸如为流浪汉主张权利的人性化做法,已经被最高检察院所认可。古斌代表则建议,预防为主,宽严相济,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对在校学生、在职人员,如果犯罪情节不重,不要一棍子打死,尽量交学校和单位处理,这也是扩大教育面的好办法。
为基层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王珏代表来自企业,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会尤深。他说,法制环境也是一个地区重要的竞争力,投资环境、创业环境和今后的发展环境,都与法制环境紧密相关。特别是企业要自主创新,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就很难开展。江苏省和南京市在保护知识产权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组织调研,促进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陆志鹏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给基层工作实践提供法律依据。比如社区工作就没有专门的法律条例,建议在调研基础上制定社区工作条例,优化基层的法制环境。唐进代表在发言中认为,立法要注重实用性,对于无法可依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可以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提倡急用先立。不一定每次都要制定大部头的法规,有一条实用、及时的条文或解释也是进步。蒋晓芬代表、马立震代表、孙红霞代表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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