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于志勇 记者 李涛)因擅自提高小区容积率、变更土地使用用途和增加土地使用面积,去年全市共有38宗土地被依法补收土地出让金1.57亿元。
去年9月,为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跟踪管理,市国土资源局圈定了3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改变原用地条件行为,包括提高小区容积率、变更土地使用用途和增加土地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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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补交出让金的这些房地产开发用地中,50%以上是因为擅自提高小区容积率。比如,某小区土地使用面积1万平方米,合同约定容积率为2,规划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可在实施过程中,开发商却把容积率提高到2.5,实际建筑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小区土地价值得到了提高。根据评估,这个小区的土地价值每平方米提高了1000元,开发公司也就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500万元。与提高小区容积率相比,开发商变更土地用途的行为也不少。主要是土地住宅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或办公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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