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民政部门获悉,合肥市今年将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县农村的低保标准暂定年人均860元,年人均补差260元以上;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暂定为年人均1200元,年人均补差约600元。
据合肥市民政局局长蒋烽介绍,该市今年将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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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合肥市将三县农村低保标准暂定为年人均860元,年人均补差260元以上;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暂定为年人均1200元,年人均补差约600元。合肥市还将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的五保户纳入当地的城市和城镇低保,其中4153名三县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的五保对象将全额享受月人均150元到160元的现行标准;城区农村五保对象1696人全部纳入城市低保,全额享受月人均260元的现行标准。目前,合肥各城区五保户的转户并纳入城市低保的工作已基本完成,三县也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今年1月份,合肥市确定了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其中长丰、肥东、肥西分别为1330元、1460元、1460元,城区散居五保户的供养标准不低于1500元。
合肥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程永发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强调,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合肥市将在今年上半年进行一系列的摸底工作,明确保障总体人数和范围。目前相关数据还处于调查摸底阶段,暂定的标准并不表示就是最终标准。(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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