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的妻子曾女士 |
会游泳小偷溺毙池塘再追问
他是妻子心中的爱人,来厦善后的妻子觉得既“丢脸”又“无助”
□本报记者 易福进 林晓琪/文 柳涛/图
在众多“看客”眼皮底下,一会游泳小偷溺毙小池塘。昨日,本报披露《会游泳小偷为何溺毙小池塘》后,引发网友广泛议论。
按法律专家的说法,严厉打击小偷的同时,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应拷问当事者的理性和良知。
目前,禾山派出所已介入善后。
昨日,记者再次前往事发地,不少当时的“看客”纷纷选择回避。
记者昨在禾山派出所见到小偷的妻子曾女士,远到厦门“认尸”的她一直低着头。
这位瘦小的农妇,头发凌乱,泪水盈眶,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着工地负责人前来协商。见记者询问,她大哭起来。
曾女士称,丈夫在家排行老三,是家中唯一男孩,一家人以种玉米等为生,日子贫困。去年中秋后,丈夫来厦打工,先搞建筑,后当搬运工,没回过家;出事前几天,丈夫打电话称今年要回家过年。
临走前,13岁儿子(读初一)哭着要一起来厦认爸爸,曾说,她拒绝了,她不想让儿子知道爸爸是怎么死的。
“我现在脑子很乱,不知该怎么办,我不相信丈夫会偷东西”,曾说,丈夫的行为让她觉得丢脸,但他平时真的对人很好。
“他是我心目中的爱人”,曾说,在老家,丈夫老实又勤劳,在家里还经常帮她做家务,他孝顺父母,对自己和儿子也是疼爱有加。
对突如其来的悲剧,曾觉得既“丢脸”又“无助”,她说,那天若是她在现场,她会跪下来求丈夫自首,或求大家救她丈夫,再接受法律制裁。
杀鸡别用牛刀
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主任涂崇禹认为,对于现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市民应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犯;但是这个“见义勇为”行为应该有个度。
涂崇禹用了“杀鸡别用牛刀”来具体阐述他理解的度。他说,若是可预料到的轻微违法犯罪,就没必要激烈还击,比如明知道一个小偷只偷几十元,还拿锤子去击他。
涂认为,小偷也有人身权;现实中,小偷在逃跑中常慌不择路躲避抓捕,还可能因还击将偷窃转化为抢劫;追捕的人,也要注意对方安全,适当还击,避免过罚不当。
“看客”对小偷见死不救,涂崇禹说,若没明显的过失、不当,只能从道义上加以谴责。
两难的尴尬
小偷犯法,群众见义勇为抓小偷,需要大力提倡。把小偷抓住,让他们伏法,挽回受害者损失,达到震慑违法犯罪效果,是抓小偷最直接的目的。
在“小偷人人喊打”的现实中,有群众提到两难的尴尬:见到小偷,静观其变者,被指缺乏正义感,助长小偷嚣张气焰;又有热心市民,痛恨小偷,将其暴打危及小偷生命,引来纠缠和官司。
这种尴尬,就像记者调查此事件时,既面对市民痛恨小偷的心理压力,又或是小偷的家属因此陷入痛苦深渊的惋惜。
因此抓小偷也要理性、勇敢。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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