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 记者 齐兵/报道
本报讯 近日,长春市企业调查队对部分服务业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长春市服务业企业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
据悉,被调查的169户服务业企业中有97户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任何基本保险,占被调查企业的57.4%;有132户企业没有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占被调查企业的78.1%。
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在职职工”的解释,“凡劳动用工合同成立,有工资支付发生的均应视为‘在职职工’”,雇用的临时工也属于企业的“在职职工”,应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企业职工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人才竞争激烈怕被辞退等原因不敢对企业提条件,企业调查队建议有关部门能加大管理力度,保障服务业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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