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患有先天性唇腭裂 父亲遗弃亲生子被判刑一年半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石岩)因为生出的男婴是兔唇,作为亲生父亲的王某就和三名亲属一起将出生仅4个小时的孩子遗弃,结果被警察巡逻发现,但孩子已死亡。
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遗弃罪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另外三名协助遗弃的亲属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个月不等,均缓刑1年。
记者了解到,23岁的王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2001年母亲就患上了膀胱癌,在长达四五年的治疗过程中,母亲先后两次手术,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尽管如此,母亲还是在2005年离开了人世。现在,王某的家里还有80多岁的祖母和年迈的父亲需要供养,而他则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
去年6月28日17时许,王某和妻子迎来了儿子的出生,但儿子不仅早产,而且患有先天性Ⅲ度唇腭裂,且程度较严重,新生儿患这种疾病完全无法进食,必须进行手术治疗,同时孩子还携带有乙肝病毒,并且生殖器发育也有一些问题。当时,因不具备治疗条件,垂杨柳医院的大夫劝夫妇二人将孩子转院治疗,但他们拒绝了。最终,王某和岳母抱着“孩子被好心人捡走,还能有一线生机”的想法,决定将孩子遗弃。当晚走时,王某还在孩子的包裹里放了10元钱。
当日21时许,王某和三名亲属一同将孩子遗弃至朝阳区南四环榴乡桥下。次日早上8点40分左右,巡逻民警发现该男婴,但当时已经死亡。经鉴定,该男婴符合羊水吸入性肺炎,致呼吸衰竭死亡。在包裹孩子的小棉被里,民警发现了一张卡片,上面记载着医院的名称、产妇的姓名以及床位,就此,警方将王某等四人抓获。
【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王某对其刚出生且患病幼子,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他亲属协助王某遗弃幼子,情节恶劣,他们的行为都构成了遗弃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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