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秦皇岛电(冀东版记者张玲通讯员青徐、王鹏)1月上旬,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顺利审结了秦市第一例竞业禁止案件,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维护了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被告人张某原是秦皇岛海湾消防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的职员,后跳槽到北京一家和海湾公司竞争的公司工作。
名词解释
竞业禁止
: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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