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争孤儿”索赔败诉
东京地方法院裁定驳回其诉求,前两起索赔诉讼均已驳回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日本东京地方法院30日裁定,驳回东京地区40名“战争孤儿”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国家赔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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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战争孤儿”是指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在日本战败前后与父母失散,遗弃在中国的日本儿童。他们在中国收养家庭中长大,大多于1976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陆续返回日本。
40原告要求13亿日元赔偿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加藤谦一30日在宣判中说,“原告所受损失应被看作由战争引起,本院没有充分理由认定,国家应承担让他们受遣返回国的法律责任”,而且国家在法律上不承担支持“战争孤儿”以使其自立生活的义务,所以驳回原告赔偿诉求。
这40名生活在东京地区的原告2002年12月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共计13.2亿日元(约合108.5万美元)的赔偿,赔偿原告人均3300万日元(约2.7万美元)。
原告认为,日本政府应为“战争孤儿”的产生负责,但东京地方法院在30日的裁决中说,日本侵略中国和发动战争的政策不属于司法范畴管辖,还说造成“战争孤儿”的直接原因是苏联红军士兵和中国当地居民。
原告还认为,日本政府没有履行让他们早日回国的义务,但法院裁决说,这种义务不具法理依据,而且让“战争孤儿”回国已经给日本社会造成了混乱。
前两起索赔诉讼均已驳回
东京地方法院30日的裁决是日本各地法院有关“战争孤儿”索赔诉讼的第三起裁决。在前两起已审理完的案件中,2005年6月,大阪地方法院作出驳回32名“战争孤儿”索赔诉讼的裁决,但去年12月,神户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战争孤儿”所受损害由日本政府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后的违法职务行为造成,要求日本政府向61名原告赔偿约4.7亿日元(约405万美元)。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但9年后日本政府才开始安排大批“战争孤儿”回国,帮助他们寻找在日亲属。直到1994年,日本才通过一项法律,要求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帮助安置愿意回国的战争移民,并帮助他们自力更生。
截至2005年1月,共有2485名日本“战争孤儿”回日本定居。由于日本政府没有向他们提供足够的生活费用,加上年事已高和不会日语,很多“战争孤儿”的生活陷入困境,他们中90%的人已提出索赔诉讼。
目前,日本各地共有14家地方法院和1家高等法院正受理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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