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判其过失杀人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王芳)因与广汕路燕岭收费站收费员苏伟发生摩擦,司机周亚驹驾车强行冲卡,将苏伟撞死,此事曾引起市民强烈关注。昨日上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周亚驹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苏伟家人丧葬费、医药费等共计约31万。
强行冲卡撞倒收费员
据指控,2005年8月12日,周亚驹驾驶一面包车途径广汕路燕岭收费站时,收费员苏伟示意周亚驹停车,要求查证其年票真伪,并称要扣车,二人随后发生口角。当时周亚驹并未按规定在路边停车,而将车停在路中央,致使后面的车排起了长龙。口角中,周亚驹认为苏伟有意刁难,拒绝配合并欲离开。苏伟对此很不满,站在他的面包车前,并用头盔敲打挡风玻璃,要求正准备启动汽车的周亚驹停车。指控称,周亚驹认为苏是故意找麻烦,便不顾苏伟站在车前,故意发动面包车强行右转,撞倒苏伟后,又将其卷入车轮底下碾过。在逃跑了500多米后,周亚驹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及市民合力堵截抓获。后经医院全力抢救,苏伟于5天后不治死亡。检方认为,周亚驹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遂提起公诉,而苏伟的家人也提出6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主动先赔5万元获轻判
在之前的庭审中,周亚驹的律师认为,周亚驹当时调头是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伤人才开车强行冲卡的,主观上并无杀害苏伟的故意,应当对其认定为过失杀人。公诉机关则认为,周亚驹作为有9年驾龄的老司机,他看见苏伟站在前面,应该很清楚地意识到开车撞过去的严重后果,但他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开车准备逃走,因此,周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周亚驹故意杀人证据不足,采纳了周的辩护意见,并考虑到其在受审期间,曾主动向法院预交5万元民事赔偿费用,以减轻苏伟家人经济损失,法院认为其有主动悔改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昨日,听完宣判后,周亚驹表示不上诉,并连向苏伟家人鞠躬道“对不起”。而苏的家人则表示对判决结果很失望,连称判决太过片面,表示将请求公诉机关抗诉。(夏天/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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