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接到网友爆料,称孙燕姿的歌迷在博客中恶搞人民币,有侮辱人民币之嫌。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货币管理处的一位韩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举违反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的相关规定,最高可罚款5万元。
按照网友提供的网址,记者登录了这位孙燕姿的歌迷的博客。博客的最后一篇文章中贴有一张被恶搞的百元人民币。记者发现,第五套人民币的百元图样上,毛主席的头像变成了孙燕姿挤眉弄眼做鬼脸的头像;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变成了“燕姿粉丝银行”的字样;而国徽则变成了一个“燕”字。
虽然各种网络恶搞作品的形式多种多样,许多恶搞作品也的确能够博人一笑,但该网友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币代表了国家形象,这样不严肃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叶英男告诉记者:这样恶搞人民币的做法肯定违法。随后他建议记者向货币管理处了解具体情况。
货币管理处一位韩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最近几年恶搞人民币的案例不少,但却存在一个执法难的问题。“网络毕竟和现实中的情况不一样。在现实中,我们可以保证比较有效地遏制各种人民币违法行为,但是在网络中,一方面当事人难以认定,另一方面,监管起来的确有难度。”该工作人员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用“恶搞人民币”为关键词,在百度竟然搜索出800000多条相关网页。而各种恶搞人民币的内容多见于各大论坛或个人博客。记者还发现,各种版本的人民币“恶搞”花样百出:不仅有孙燕姿版,还有梁咏琪版、twins版、芙蓉姐姐版、范伟版、娃娃版等多个版本。
《江南时报》 ( 2007-02-01 第09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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