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日讯 记者吕冰报道,今天上午,最高检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了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意见。
《意见》中公布了对于几类特殊类型的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意见,包括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人员等应当依法从宽处理,对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治少数,争取、团结、教育大多数的原则等。
《意见》同时指出,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依法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宽严相济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体现了对犯罪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精神。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