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面对辞退消息无可奈何 |
女教师怀孕被辞 校方声称“有权”解雇(图)
事发龙岗龙城爱华学校,校方表示学校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表示,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
核心提示
临近年关,市民都在期待着能揣着鼓鼓的腰包回家过年。可在龙岗龙城爱华学校就职的英语老师叶小姐却忧心忡忡:学校在得知她怀孕的情况下把她解聘了。叶小姐觉得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而学校却认为没有和叶小姐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用理她。
市民投诉:
怀孕后突然被辞退
叶小姐告诉记者,去年10月,她来到龙岗爱华学校就职,担任小学二年级英语授课老师。入职后,叶小姐和该校签订了该校制定的“教职工聘用合同”,在合同中规定了试用期为1个月。就这样,叶小姐开始了在龙城爱华学校的工作。同时,在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叶小姐并没有接到学校任何有关试用不合格的通知,便继续在学校工作。
12月,叶小姐发现自己怀孕后,立即通知了校长薛先生。但没想到,今年1月18日,学校开始放寒假时,叶小姐突然被叫到校方办公室,获悉自己已被辞退的通知。接到这样的通知,叶小姐觉得十分突然,便向学校询问为何无故辞退,但学校并没有给出直接理由,只是给了叶小姐一张由校方董事长张先生签名的单据,上面写着“叶××老师本学期为我校试用,未签订合同,今学期已结束,学校不同意与其签下学期聘用合同。”
“以前也听说学校有其他女教师因怀孕被辞退,但学校都没有给出任何合理解释。”叶小姐委屈地说:“学校如果对我工作不满意,为什么不在1个月试用期满时就让我离职,还让我多干了2个月?现在我一怀孕就不再继续雇佣我了,难道我们女教师连怀孕的权利都没有吗?”
学校说法:
怀孕了就要养着她?
记者随即联系到该校董事长助理肖小姐。一听到是记者采访,肖小姐表示,学校根本就没有和叶小姐签订“任何合同”,并且叶小姐一贯以来表现不佳,根本就没达到他们学校的试用标准,学校早就想辞退她了。但由于学校期末缺人手,又怕期末换老师家长会有意见,因此就让叶小姐继续干着,现在期末了,学校决定不给她签订下学期的合同。
“辞退叶老师是否和她怀孕有关?”记者问。“这个老师素质太低!还投诉到报社!”肖小姐还没回答,在一旁的校董事长忽然拿过电话对记者激动地说,“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关系,这学期已经结束,她不能胜任工作,我们自然要解雇她。”
“叶老师怀孕的事学校知道吗?”记者继续问道。
“她怀孕怎么了?她怀孕难道我就要养着她吗?我们之间又没有签劳动合同;再说了,她表现不好,那么多老师,我想和谁签就和谁签,我想谁走谁就得走!”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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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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