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前天从广东海事局获悉,茂名海事局水东海事处近日对未经引航擅自进港的越南籍货轮“金行”号发出了《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金行”号装载锆英砂2500吨从印尼古麦港开航,于上月16日抵达水东港引航锚地,17日上午申请引航入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对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是体现国家主权和确保船舶安全的需要。茂名港水东港区进出港航道狭窄,是单向航道,而且当天雾大,水东海事处对进出港船舶实行交通管制,暂停一切船舶进出港。该外轮在未经批准和没有引航员引航的情况下擅自冒险进港的行为,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危及船舶自身和其他船舶、设施的安全,茂名海事局依据有关法律对该船进行了行政处罚。(林翎李文翔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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