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积极促进中部六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务院确定,中部六省中26个城市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其中我省合肥、马鞍山、蚌埠、芜湖和淮南等5市列入范围;243个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其中六安市寿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裕安区6个县(区)列入范围。
总体上,我省争取列入“两个比照”实施政策范围情况十分有利,为下一步争取国家具体政策支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部其他五省列入比照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城市数为:山西省4个,江西省4个,河南省5个,湖北省4个、湖南省4个。我省30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县(市、区),总人口占全省人口的45.2%,其中农村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50.7%,享受政策人口,特别是农村人口比例高。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两个比照”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大汇报和争取的力度,同时根据国家具体支持政策情况,及时协调省有关部门调整现有相关政策措施,对我省没有列入“两个比照”政策实施范围的地区给予必要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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