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销团伙提供场地 罚!
四名保定房主每人被罚二百元
本报保定电(记者 汪洋)传销团伙屡打不绝,与一些房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租场地不无关系。不过这样的房东以后可要小心了,近日保定市工商部门首次向违规房东开出罚单,四名为传销组织提供活动场所的房东,每人被处以200元罚款。
据保定市新市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介绍,从1月17日到1月31日,该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西大园、工人新村、铁路房舍等重点区域的传销窝点进行了秘密摸排。在这次大规模行动中,除了传销组织受到了严厉打击外,为非法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也受到了处罚。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以往执法部门查到传销窝点后,往往只是捣毁窝点、驱散传销人员,而对房屋出租者一般不予处理。在这次行动中,为了更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执法人员加大了对出租房屋者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共有20名为非法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受到劝诫,其中4名房主分别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据介绍,开出这种罚单,在保定市工商执法部门还是首次。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提供聚集、培训场所和提供其它便利条件。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此市民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搞清租房者的真实身份、租房用途等,以免吃了传销组织的“挂落”,给自己带来麻烦。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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