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杀妻局长”被执行死刑
本报保定电(记者 汪洋)1月31日,原定州市叮咛店地税分局副局长曹京发,因故意杀人罪被保定市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现年39岁的曹京发,大专文化,捕前任定州市叮咛店地税分局副局长。
2003年,曹京发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为此向妻子提出离婚。由于遭妻拒绝,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曹遂产生杀妻之念。2005年8月19日凌晨4时许,曹京发用哑铃击打妻子后脑、后颈及头部,致妻子昏迷。曹见妻子还有呼息,又用毛巾捂住其口鼻,致妻子死亡。之后,曹京发将妻子尸体放入垃圾车,欲抛尸荒野。因走出不远后发现有人晨练,曹又推车返回,将尸体置于家中。
审理法院认为,曹京发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