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捐赠本该自愿,但单位负责人却先垫上了捐赠款,然后说要从我们伙食费中扣除。”日前,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江大桥管理所职工王杰(化名)向本报投诉称,爱心捐赠是件好事,但这样有点摊派味道的捐赠让人觉得不是滋味。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嘉陵江大桥管理所戴所长。据戴所长称公司1月26日通知,要求各单位在1月29日把捐赠款送到公司。“由于我家住在涪陵,而29日是星期一,我担心时间来不及,就先垫缴了捐款。标准是所长100元,工程师70元,一般员工60元,包括自己的捐款在内一共缴了1000多元。捐赠应该是自愿的,如果职工不愿接受代捐的方式,我不会从职工的伙食费中扣除,就当自己多捐助些。”
市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来没有要求哪个单位强制捐赠,任何形式的捐助都应坚持自愿原则。
让爱心得到尊重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扶弱济困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去年我市发生百年不遇的旱灾,各方伸出援助之手捐助了数亿资金,帮助灾民们渡过了难关。
然而在采访王杰单位的这次捐款事件时,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捐赠应是自愿的,应是发自内心的爱心奉献,然而却让职工闹了情绪。每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心程度不同,捐款的额度自然也会有些差异,当然不能在没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代捐。
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新时期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昨日发出的《关于加强慈善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提出了建立简便快捷、公开透明的社会捐助体系。要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离不开广大老百姓的支持。希望有关部门在发动捐款时多听听职工的意见,让爱心得到尊重。(记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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