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国家发改委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6]”。报告指出,2005年,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报告称,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万元,达到10493元,与2004年相同,依旧是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福建、江苏、山东8个地区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还介绍了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比较:1、绝对差距较大。2005年各地区的“城乡收入差”在5500元以上,比2004年扩大了500元以上。东部地区绝对差距比较明显,最高的上海达10397元。
2、排位差异大。大部分地区的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排位存在差异。在高收入组,各地区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排位的差别较小;而在中低收入组,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排位的差别较大。
居民收入增长9.8%
报告称,2005年,中国居民收入总额为83246.6亿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9.8%,是近年来的较高水平。
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
一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9.6%;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2%。
二是人口总量的增加。2005年,中国人口数量为130756万人,比上年增长0.6%。在人均收入水平一定的情况下,人口数量越大,居民总收入越多。
三是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人口比重的提高。由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意味着居民总收入的增加。
收入增幅接近GDP增幅
报告还指出,居民总收入增幅接近于GDP增幅。2005年,中国GDP达183085亿元,实际增长10.2%。同年居民总收入增长9.8%,仅比GDP增长差0.4个百分点,两者几乎同步。这种情况说明,在总量层面上,2005年居民收入分配是基本合理的。
此外,居民总收入约占国民总收入(GNI)的45.3%。2005年中国居民总收入约占国民总收入的45.3%。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05》提供的资料,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这一比重在40%-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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