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夹江农行副主任灭门案庭审(本报昨日报道)中,失去三个至亲的张姝(张雅诗之姐)代表其祖父母、外祖母等原告,向凶手张兴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8万余元。而张兴建则在法庭上多次称:“对不起!”当庭表现出极度的悔恨,希望将所有器官捐献给社会以减轻罪过。
公诉人称,作案后张兴建虽然投案自首,但鉴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张兴建的辩护律师认为,张兴建符合法定的“自首从轻”原则;加之其为“初犯”“偶犯”,有“酌定”从轻情节,故法院应从轻判决。
张兴建本人则表现镇静,不但未作丝毫辩解,还说:“我的确犯了杀人罪和盗窃罪,我有罪,我认罪!”还当庭多次说自己愿意为了减轻罪孽,要捐献出自己所有的器官。
面对58万元的民事索赔,张兴建说自己拿不出这笔钱,张姝则明确表示:不接受民事赔偿调解,并反复要求法庭“立即判处他死刑!” 记者李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