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进价只有36.5元每包的产品却被卖到了435元钱一包,江苏某电讯有限公司以供货商提供的商品价格显失公平,涉嫌价格欺诈为由,拒绝付款,反被供货商告上法庭。
25万元货款,是白纸黑字有供货协议的,他们赖也不行。
“不是我们不付钱,是他们卖的东西太离谱,价格贵得不合理。”江苏某电讯产品公司辩称,他们与江苏某电子科技公司双方之间确实发生了买卖关系,并且按照公司的账目记载,公司也确实欠对方25万余元。但江苏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进价只有36.5元/包的产品以435元/包卖于他们,此交易价格显失公平,江苏某电子科技公司涉嫌价格欺诈。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已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法院同时认为,江苏某电讯有限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对此事实予以佐证,其价格显失公平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信。
1月29日,法院判决江苏某电讯产品有限公司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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