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公安名义立广告京城一老总被刑拘
法制网北京2月1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江山张文侠在显要位置立起的印有公安派出所警示语的大型户外广告竟然都是假的,而且这种大型户外广告竟然还遍布了北京全市多个区,达1000多块。
2007年1月24日,北京市东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与民警进行捆绑巡查时,发现在东城区工体北路的北侧便道上,立起了一处大型广告,广告长2.5米、宽1.5米,分上下两块,上半部分发布了北京东四医院的医疗广告,下面则为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三里屯派出所“警民携手共建创造和谐社区”标题的警用提示语,中间隔断铁柱上印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社区警务宣传栏”和广告公司招商电话。“外区公安派出所的警示语怎么出现在了东城区?”这一现象立即引起了民警和城管队员的注意。
执法人员随即拨通了广告上的招商电话,找到了北京东大天宇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要求其出示广告审批文件。陈某非常配合,立即出示了标有东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字样的一张审批文件复印件,上面写明该广告被批准设置的地点和内容。但是,执法人员在核查中发现,该复印件不仅文中字体不统一,而且还存在着审批单位前后不一,审批年限有误等多处问题。经过核实,城管部门发现,此审批文件为篡改假造。
公安机关随即介入调查,民警从陈某身上查出多张其他区县的假造审批手续,及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的印章纸样等物品。(责任编辑:徐艳丽)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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