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贵民)2月1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郭海代表省法院所作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代表省检察院所作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一致认为,“两院”过去一年中,在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团结稳定和加快发展两大主题,围绕建设平安陕西,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
榆林代表团在审议时认为,省法院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公正审理各类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下决心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实现了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渭南代表团在审议时认为,省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坚决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代表们还就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提高基层院装备水平,加大后续人才培养,提高司法干警素质,进一步下决心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郭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分别参加了榆林、渭南代表团的审议,认真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赵郭海在审议中表示,今年全省法院系统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增强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意识,发挥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能力,加强促进社会和谐的组织保证,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机制,为创建“平安陕西”、“和谐陕西”作出新的贡献。
审议时胡太平表示,今年全省检察系统要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增强社会和谐因素,推进检察机制改革,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和能力,为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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