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对于没有正当理由的超期执行案件和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案件,北京法院今年将采用更换承办人的办法规范执行行为。昨天,北京市高院院长秦正安在北京市法院院长会上明确提出这项措施。
秦院长说,案件执行久拖不决,一直是部分当事人反应强烈的问题。
今年,北京法院将采取一系列规范执行行为的措施,如探索承办人更换制度,对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执行期限的案件和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案件,更换承办人。此外,强调对执行案件案外人的保护,进一步规范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异议并及时作出答复。健全执行复议制度,对案外人执行异议、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试行由上一级法院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