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广州黑帮第一案”黑老大周广龙以及“孙志刚事件”涉案警官辩护的广州知名律师马克东,已于两周前被沈阳警方逮捕。据悉,马克东被捕原因是涉嫌诈骗前年在广州落网的辽宁籍毒枭宋鹏飞100多万元。(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但我感觉以诈骗罪将其逮捕比较蹊跷,从案情分析,有必要对案件之中的迷雾展开合理怀疑。
据说:“警方对宋鹏飞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从其账本上发现在2001年曾经有一笔100多万元的款项支出,在警方的追问之下,宋鹏飞称这笔钱是被马克东给骗走的。”这种说法令人生疑:这笔钱转移发生在好几年前,宋鹏飞为什么不向马克东要回呢?何况马克东有那么大的胆诈骗“黑老大”的钱吗?第二种版本是,据马克东同事称:这笔钱是当年宋鹏飞支付给马克东的律师费。依据是:“早在2001年,宋鹏飞的手下犯事,曾聘马克东当时所在的汇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双方签订了代理合同,这笔钱正是宋鹏飞支付给马克东等人的律师费。后因事务所保管不善,这一辩护代理的材料都找不到了。”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真实性仍然存在疑问:其一,一起刑事案件,辩护费用怎么会如此高呢?其二,辩护材料即使找不到了,只要这种辩护行为存在,也可找相关部门调查清楚。最有可能就是第三种版本,据业内人士透露:“10年前,宋鹏飞在广州‘捞世界’时,他的手下在一家卡拉OK厅门口打死了一个人,宋鹏飞拿出100万托马克东为其活动,事后肇事者果然平安无事。宋鹏飞落网后,为了争取立功,就抖出了当初给马克东100万‘活动经费’一事。”这种钱如果的确是花在拉关系了,肯定不会有收条,同样马克东也不可能有什么辩护材料。因此,正因为说不清道不明,宋鹏飞当然可以说马克东是诈骗,而马克东也会觉得自己冤枉了。
如果我的推测成立,那么,有关部门的侦查重点,就应该是这100多万到底去哪里了?这里面会不会是马克东为宋鹏飞的手下命案进行活动,将其“打点”了有关的公安、检察和法院的工作人员。那么我们要调查的就不是诈骗的问题,而是受贿与徇私枉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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