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合肥市物价部门开展节前液化气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也发现部分问题,“华丰能源”管道液化气竟然上月起就不按规定擅自涨价。
根据规定,从2月1日起,合肥市瓶装液化气价格由原来的每公斤5.8元下调到每公斤5.2元,为两年来最大降幅,而管道燃气价格维持不变,仍是14元每立方米。
当天上午,本报热线接反映后,记者跟随合肥市价格检查分局执法人员对合肥市场液化气进行随机检查,发现瓶装液化气价格都已由原来的每公斤5.8元下调到每公斤5.2元。然而,当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后面的“华丰能源”进行检查时,一名女工作人员告知,不知道本月管道液化气的执行价格,上月是每立方米15元。其理由竟为:“我们这边是肥东,不是市区,有运费的,当然加收一块钱。”
据执法人员介绍,由于液化气价格受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物价部门决定对合肥市包括三县四区在内,瓶装液化气为一月一核,管道液化气价格是一季度调整一次。其中1月份管道液化气价格为14元/立方米,本月仍维持不变,而“华丰能源”的擅自加价显然不是理由,况且上周物价部门已来此检查,但是至今未提供相关凭证。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不少小零售点在出售瓶装液化气时不明码标价,易给乱涨价制造机会。淝河路一家名为“安庆液化气王大郢供应站”的老板说,发现媒体报了降价的事,所以顾客来问,已降下来了,没有明码标价的习惯。
据物价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合肥市燃气价格的调整适用于合肥三县四区,而且必须对液化气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进行处罚。物价部门提醒用户,如果发现超标准收费的现象,可拨打12358向当地价格检查部门举报。(东青曙生永文 孙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