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平阳)“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或国家发明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重大奖励。”为了促进企业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科技立项,大力扶持科技创新,力争获得国家科技创新大奖,追求自主创新的品牌效应,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最近出台了《关于大力扶持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的暂行办法》。
据悉,高新区《关于大力扶持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的暂行办法》是和“515”龙头企业以及“瞪羚”企业政策相配套的举措。该办法取消了规模要求,仅按科技立项要求给予配套资助,按获奖情况给予重奖。该办法规定:对获得高新区管委会各类政策扶持资金的科技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上级政府科技计划;对获得上级政府科技计划的企业,优先安排风险投资予以配套投资;对获得上级政府科技计划的企业,在执行管委会其他各项优惠政策时优先予以配套资助;对获得上级政府科技计划的企业,风险投资和其他优惠政策配套不能满足有关规定时,管委会将按计划有序的给予配套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