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汉青报道:从昨天起,无需额外缴费,广州市64万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退休参保人,开始享受到新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从3月份起,第一批参保缴费的在职人员也将享受该待遇。为便利参保人享受相应待遇,广州市医保中心下发了《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
链接:补充医保给你的实惠
按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以现时标准,每人每月只需要缴纳14.1元(退休参保人个人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到“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或进行特殊门诊项目治疗时,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对应属于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按70%的标准支付”的实惠。(晓健/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