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向中央电视台郎昆导演表示歉意。”这是冒充郎昆骗取苏叔阳等文艺界人士共计1.2万元的冯燕宾在法庭上主动说出的话。今天上午,冯燕宾因涉嫌诈骗罪在东城法院接受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燕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属累犯,但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冯燕宾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庭审现场
庭上表示“非常后悔”
向郎昆和受害人道歉
上午9点,43岁的冯燕宾第三次因为被控犯有诈骗罪而被带上法庭。
“我有心脏病。”开庭伊始,冯燕宾捂着右胸说。但随即他就表示自己可以坚持受审,并朗声对公诉人的指控说“非常正确”。
冯燕宾在法庭上交代,第一次是在2006年6月对金铁林行骗,当天金铁林与夫人马秋华一起到达约定饭店大堂交钱。
当时,冯燕宾用自己的另一部电话,冒充郎昆导演身边的工作人员联络金铁林时表示,郎昆导演有事不能来,他替郎昆前去取钱。当天,冯燕宾骗取了金铁林和马秋华4300元。
随后,公诉人又逐一询问了冯燕宾诈骗苏叔阳、周正、韩美林、严寄洲等文艺界名人的过程。除了约定交钱的地点不同以外,冯燕宾对上述被害人都采取同一手段行骗。
“我非常后悔,但是公安机关抓我的时候并没有掌握那么多起事实,很多是我主动交代的,我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在法庭上,冯燕宾语气诚恳地再次向郎昆和受害人道歉。
庭上对话
冒充郎昆诈骗
只是突发奇想
在法庭上,公诉人对冯燕宾就行骗原因作了一番询问:
公诉人:为什么冒充郎昆?
冯燕宾:我自己也说不好,就是看电视的时候突发奇想,郎昆担任过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总导演,冒充他可以诈骗钱财。
公诉人:你怎么与这些被害人取得联系?
冯燕宾:通过114,查到被害人的工作单位,比如作家协会,然后以郎昆的名义对他们的联系方式进行查询,再通过移动工具与他们联系。
公诉人:如何虚构事实?
冯燕宾:以举办庆祝活动为名,邀请他们参加,以给被害人赠送电脑,然后告诉他们要先交一部分电脑的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公诉人:被害人是否对你产生过怀疑,并询问细节?
冯燕宾: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