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一家火锅馆就餐时,煤气管脱落燃烧。顾客起身关闸阀不幸摔伤,责任如何划分?日前,这起一波三折的民事案件经市检察院抗诉,法院再审改判顾客担责三成,火锅店老板担责七成。用餐途中气管起火关闭闸阀不慎摔伤
2004年9月7日晚,永川区的张新华和朋友进入周永平经营的火锅店,选择了一个雅间就餐。
当晚7时许,张新华和朋友吃得正高兴时,餐桌下的煤气管意外脱落燃烧起来。张新华看到煤气管燃起来,遂起身去关闭闸阀,谁知不知什么原因,他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不慎摔伤。后送至医院救治,共花了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种损失3.5万余元。
事后,张新华找火锅店索赔,未果。
2005年2月,张新华将火锅店及其老板起诉至法院。没有理睬店内提示顾客被判担责六成
同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张新华称火锅店的设施出现故障,没有及时排除,而且地面湿滑,以致他排除故障时跌倒摔伤,该店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对此,火锅店老板辩称,张新华在就餐过程中喝了酒;煤气管出了问题,应该叫服务员来排除,而且店里也有“有事请叫服务员”的提示,张新华没叫服务员而私自动手,造成摔伤的后果,其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新华喝酒后自己去关煤气闸阀而摔伤,没有按照火锅店内悬挂的提示“有事请叫服务员”办理,应负主要责任;而火锅店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张新华、火锅店按6∶4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检察机关提起抗诉顾客责任减轻三成
拿到判决后,张新华不服,向永川检察院申诉。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张新华饮酒过量,其摔倒的直接原因是煤气管脱落燃烧且服务员不在现场,其起身关闭煤气闸阀所致,该行为不仅应视为自救行为,而且也是维护公共安全、救助他人的表现;而火锅店老板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提供的煤气设施不存在瑕疵,因此老板作为火锅馆的经营者,对其店堂内的煤气设施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张新华承担主要责任错误,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抗诉。
去年11月,永川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张新华在就餐过程中不慎摔伤是因在煤气管燃烧的情急之下关闭闸阀的过程中摔伤,与火锅店老板未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老板应承担主要责任;张新华自己饮了酒而去关闭闸阀不慎摔伤,虽无故意,但亦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据此,再审撤销原判决,改判张新华、老板按3∶7的比例承担张新华摔伤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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