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2日电(记者 车晓蕙)记者从广东省台办获悉,为缓解台资企业融资难,大陆各大银行相继推出面向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服务,通过这些渠道,目前广东省台资企业已获贷款15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国台办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关于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为台资企业贷款300亿元人民币;2006年7月,国台办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为台资企业提供2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融资支持;其他大陆银行也相继推出面向台资企业的融资服务。
据悉,2006年广东省台办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及深圳分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和广州代表处推荐了44家申请贷款的台资企业,到2006年底这几家银行共向18家台资企业发放贷款15.485亿元人民币,向9家台资企业授信11.126亿元人民币。
广东是台商投资大省,全省台资企业累计超过两万家,合同利用台资累计44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累计350多亿美元。2006年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继续稳步发展,台资企业呈现“根深叶茂”的发展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1-9月份,全省新增台资项目615个,台资企业增资项目380个,合同利用台资17.53亿美元,新增台资实际投入为13.8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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