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记者1日获悉,1月31日,检察机关已正式签发对潜逃的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的逮捕令。其批捕罪名是涉嫌窝藏、转移巨额资金。目前,已在全国各大口岸发出逮捕令。1月26日,中国公安部发布了通缉他的A级通缉令。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在胡星潜逃前数日,在昆明从事高速公路广告牌业务的两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检察官带走。据悉,这两名高管人员被调查与胡星涉嫌受贿之事有着直接关系。而该两名公司高管在胡星任昆明市副市长期间,主要从事昆明市的市政路牌广告业务;在胡星出任交通厅副厅长后,他们又跟随其转入高速公路领域。当记者查阅有关胡星在职期间与高速路相关联新闻时发现,从高海公路的建设大记事中得出,“2001年9月,高海公路建设指挥部正式组建,并由昆明市政府副市长胡星任指挥长。”
据了解,胡星在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前一夜,乘坐飞机前往广州。
胡星任昆明市副市长时,主管规划、城建工作,2004年2005年之交,胡星就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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