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审判职能维护铁路稳定
法制网讯 通讯员郑妍记者刘建2006年,地处皖、苏、沪、浙地区的上海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坚持从辖区内治安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维护铁路稳定、推进铁路和谐的职能作用。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上铁两级法院坚持突出打击重点,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依法严惩扰乱铁路站车秩序、危及铁路运输和旅客人身安全犯罪的同时,组织了42次集中宣判活动,以不间断的审判攻势,打击盗窃、运输毒品等多发性犯罪。对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依法从严打击。去年,近百名具有累犯情节的被告人被依法从重处罚,较好地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威慑作用。
与此同时,上铁两级法院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据了解,两级法院的刑事案件有62%是盗窃案件,运输毒品案件也占到14.53%,为了有效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审理中对受雇于他人运输毒品被当场抓获、认罪悔罪表现较好的被告人,对偶犯、初犯盗窃行为,犯罪数额不大的被告人,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去年被从宽处理的近400人,无一人提起上诉,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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