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
频频发生的盗油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如何从根本上杜绝盗油事件的发生,这是公安部门和石油管道输送管理部门都在思考的问题。
加强技术防范能力
“应当说,最近这几年来,石油管道输送在防盗技术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无法有效保护石油管道运输的安全。”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沧州输油处高洪友副处长说,他们处从1976年组建(当年沧临输油管线建成,沧州输油处的管理长度为180公里)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年了,其管理的输油线路由原来的一条变为三条,管理长度也由最初的180公里跃升到现在的727公里(其中在沧州地域内220公里)。他们处总共才有600多名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满足防范管理的需要。
据了解,在各输油管线上都有一些寻线工在日夜巡视,但再频繁的巡视也不能保证任何一个地点24小时都有人监护。许多盗油分子正是利用这一“方便条件”,摸清了寻线工的巡视规律,然后在寻线工两次巡视间隙这段时间里盗油作案。
既然人员无法满足防范管理的需要,那么必然要在技术防范上下功夫。高洪友副处长说,现在他们采用了先进的卫星定位系统来监控原油的泄漏,一旦有原油泄漏,报警器就会报警,监控系统就会锁定泄漏位置。虽然这一系统很先进,但也有一定的不足,那就是定位有些误差,误差大概在一两公里之内。
还有没有更为先进的技术防范手段呢?答案是肯定的。高洪友副处长说,现在已经出现了一种更为先进的报警系统,那就是在输油管道上包一层网状金属丝,如果有金属物与其接触,当即就会准确报警,而且报警位置会准确显示出来。这样,盗油分子就无法下手。但是这种报警系统造价比较高,目前沧州输油处还没有配备这种报警系统。
改变“靠油吃油”的现状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沧州输油处高洪友副处长认为,盗油案件的发生率与油管通过的地域经济发展状况也有一定的关系,在经济发达地域,盗油的发案率几乎为零,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域,盗油的发案率一直很高,这些地域“靠油吃油”的现象非常严重。
记者从高洪友副处长那里了解到,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公司除了在沧州辖区拥有地下输油管线外,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方也拥有地下输油管线,但这些地方这么多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偷盗原油的事件。就全国的情况来讲,中国石化武汉输油处、襄樊输油处和南京输油处所管理的地域盗油现象非常少,相反,沧州输油处和山东省的潍坊输油处、邹城输油处、聊城输油处管理的地域则盗油事件频发。
“河北、山东这一带盗油事件发生率高的原因主要是管线埋经地域的经济状况相对落后,许多人为了改变贫困状况,便在石油输送管线上打主意。”高洪友副处长认为,要想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盗油事件,仅仅作一些技术性的防范是不够的,还应快速发展输油管线埋经区域的经济,只有经济发达了,人们有了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盗油事件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
重新核定量刑标准
不少人认为,要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盗油案件的发生,除了加强必要的技术防范外,还应当重新核定盗油案件的量刑标准,让盗油分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六大队李金良大队长告诉记者,他们这次在起诉朱长勇、朱长军等人时,起诉的罪名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这一罪名量刑较重,严重的可判死刑。李金良说,他们以这种罪名起诉是有根据的。
李金良所说的“根据”来源于国家公安部有关人士最近的表态。2006年11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公开表示,为了进一步打击盗油行为,公安部正在同最高人民法院商量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盗油案件的起刑点。新的司法解释将把盗油行为直接定性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低刑期是7年,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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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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