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市政协委员陈慧茹
建议背景
居民区开办经营项目
须经环保评价
2000年,针对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的主要问题,市人大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
作为道外区环保局监测站站长的市政协委员陈慧茹表示,由于有关部门未将环境保护作为审批的前置要件,导致近些年扰民污染案件的频繁发生,如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现状调查
环保投诉6000余件
去年,市环境保护局12369环保热线环境信访案件受理中心直接受理案件5000余件,各区环保局直接受理案件6000余件,全市累计达到上万件。通过对这些信访案件的调查摸底发现,无环保审批手续的污染企业占群众环境信访案件的95%以上。去年,道外区团结镇近百家小塑料加工厂,仅凭一张身份证和一张照片就得到了工商许可证,在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擅自生产经营。因产生的废水、废气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引起当地居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影响。虽然相关部门对小塑料加工厂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但由于已形成规模,且均持有工商许可,整治工作难度较大。
委员建议
正视环保审批滞后现象
把住污染源头控制关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陈慧茹建议,目前,各审批部门不能只考虑局部利益,而不考虑全局利益,必须正视环境保护审批工作存在的滞后现象。对存在着污染的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切实保护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构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三统一的和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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