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前中国区总经理、即将出任MySpace中国总裁的罗川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未证实其将控股MySpace(中国)的市场传闻。但IDGVC合伙人李建光已经放风,称MySpace中有“相当部分”的股份将由罗川的创业团队持有;而所谓“相当部分”的股份,其实就意味着默多克的MySpace在进入中国时,将把控股权拱手让给罗川。
规避政策风险
前两天,IDGVC合伙人李建光对外透露,MySpace进入中国市场的投资已经基本确定。除了新闻集团、IDG及网通前CEO田溯宁管理的“中国宽带产业基金”(CBC)外,罗川的创业团队将持有“相当部分”的股份。
李建光表示,默多克夫人邓文迪虽然不会介入MySpace(中国)的日常经营,但应该会进入董事会。
“掌握控制权将是最基本的(条件)。”对此,罗川此前在接受外电采访时表示。他称,不论最终成立怎样一个合资公司,估计都将由他的团队掌握控制权。
根据中国对互联网内容服务市场的规定,任何外资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互联网内容服务,合资企业如果要申请这项业务,外资比例必须低于50%。
国内现行政策规定,涉及外资的网站在申办ICP经营许可证时,首先需要进行外资股份的剥离,完成后方可受理。然而,Google当时则采用“借牌”形式,与赶集网共同使用一张ICP牌照。由于许多外资互联网公司都存在类似行为,2006年8月,信产部发文,称将“严打”上述违规行径。
“默多克的新闻集团在中国已有十多年历史,对华了解程度远远超过其他许多外资传媒公司。控股权由罗川而不是默多克持有,肯定是双方共同的想法。”该人士表示,“如此一来,在华所有法律、法规的障碍都将得以避免。”
能否突破魔咒成谜
尽管如此,MySpace能否突破跨国互联网在中国的“本地化”魔咒仍然引起广泛关注—————雅虎和e-Bay在中国市场单打独斗数年后,最终都不得不将中国业务拱手转给中国企业。而全球搜索巨头Google在华市场占有率迄今为止也仍远远低于中国本土竞争对手百度。
记者获悉,MySpace(中国)准备先从形式上“下手”。目前,MySpace已在中国注册了MySpace.cn网站,网站页面下方标注的人是“北京麦斯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名分析人士另外对记者表示,MySpace(中国)将不会是初创公司那样完全自己摸索,而是会有一个比较高的起点,除了借鉴MySpace已有的成功经验外,也将融入中国本土的互联网特色。
“中国有着太多的社交网站,其互联网广告市场与美国更是大不一样;此外,互联网视频内容在中国还面临许多政策上的问题,这些都将是对MySpace进军中国市场后的考验。”业内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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