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4日电(记者刘翔霄)山西省工会部门日前完成的一项调查表明,医疗费用已超过教育支出等其他因素,成为导致职工生活困难的首要原因。有关人士呼吁,政府应对特困企业、困难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给予特殊政策优惠,避免使其成为我国医保政策的死角。
山西省工会部门近期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2006年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占到困难职工总数的15.93%,其中山西北部大同市因病致贫困难职工户数占困难职工总户数比例高达51.16%。
山西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困难企业、困难职工中“有病不敢看,大病看不起,小病拖成重症,因病致贫致困”情况目前十分普遍,其形成原因可归为三类:困难企业没有参加医保,职工患病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有些企业虽然参加了医保,但个人支出费用较高;医保范围相对较窄,一些重大病且发病率较高的病种尚没有被列入医保范围。
记者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参保办法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必须同时全部参保,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实行“五险合一,同单征收”,医疗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合并征缴。这种“捆绑参保”使部分经济相对困难的企业难以确保按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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