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4日讯
(记者李关平)在东沙路星河居民住宅小区内,租房的住户家水电价格要比业主家的分别高出0.45元和0.7元,业主代表通过开会制订的规定,业主代表称租房的住户不应和他们享有一样的待遇,就好比外地户口来海口上学的小孩要交借读费一样。
最近租房子住在星河小区的住户禇女士向该报反映,该小区内物业部门最近贴出公告,表示水电的价格按住在小区内的业主和租房的住户分为两种,前者水电费分别为2.3元/吨和0.75元/度,后者为3元/吨和1.2元/度。禇女士表示既然大家都居住在一个小区内,分两种价格收费不合理。
记者随后来到星河小区,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公告的价格是开业主大会时7位业主代表一致同意制订的,作为小区的物业部门也只是执行而已。
市物价局价格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住宅小区内,如果都是居民生活用水用电,都应该保持一样的价格,水电价格不应以住在小区内的业主和租房的住户来划分。住户如果认为价格不合理可以拨打12358投诉到物价部门处理。(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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