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国家质检总局4日发布消息宣布,针对部分加工企业在豆腐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工业染料碱性橙Ⅱ,质检总局已部署在全国对该类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近期全国集中开展的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专项行动中,广东质监部门发现广东中山市东升镇志斌豆腐加工店在加工中使用碱性橙Ⅱ。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该物质未列入食品添加剂范围。据了解,由于碱性橙Ⅱ比其他水溶性染料如柠檬黄、日落黄等更易于在豆腐以及鲜海鱼上染色且不易褪色,因此一些不法商贩用碱性橙Ⅱ对豆腐皮、黄鱼进行染色,以次充好,以假冒真,欺骗消费者。
质检总局要求全国各级质监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豆制品及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使用碱性橙Ⅱ及其他非食用原料的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碱性橙Ⅱ是一种偶氮类碱性工业染料,俗名“王金黄”“块黄”等,主要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及木制品的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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