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合肥市司法鉴定机构管理部门准备出台一项新政策,对法律援助案件司法鉴定费用实行减、免、缓收的办法。
据了解,2006年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民事援助案件195件,有100件左右都需要司法鉴定。
合肥市司法局为解决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因交不起费用而无法进入诉讼程序的问题,准备出台一项新政,对法律援助案件鉴定费用实行减、免、缓收的办法。有关管理部门的设想是,司法鉴定援助案件的资格条件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对于决定给予司法鉴定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向司法局提出申请,由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指派提供援助的司法鉴定机构,再由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委托事项。每个司法鉴定机构都将有免收一定数量法律援助案件司法鉴定费用的义务。(蒋俊、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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