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述古
近日召开的广东省政协会议一改往年的上台发言为台下举手发言,变事先指定发言为现场点名发言,每个人发言限时8分钟,在全国尚属首次。由于摆脱了沉闷的指定发言形式,大会发言气氛十分热烈。想发言的委员拼命举手,听发言的委员也心无旁骛。
对于这次会议改革,我以为应持一分为二的态度。不同身份的委员的通过举手争夺话语权,体现了竞争机会的平等。相对于过去组织指派委员发言而言,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我同时以为,委员们通过“拼命举手”有幸获得的,不过是限时8分钟发言的苛刻条件,其实并未体现对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和监督权利的应有尊重。
从主持者的角度考虑,设定限时8分钟的条件,或许是为了让更多的委员有发言机会。但换个角度审视,主持方给委员们自由发言的时间仅仅两个半小时,又实在过于吝啬。从报道看,会前广东省政协曾向900多名参会委员群发短信,现场举手者有50余人,仅仅有19名委员获得了发言机会。委员们获得发言机会的概率如此之低,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何从激发呢?
“两会”本来就是邀请政协委员提意见的。少一些对委员自由发言的约束,才能保障委员们参政议政的权利。两个半小时的委员发言时间和每个委员8分钟的发言时间限制,无疑强行约束了委员发言的自由度,这似乎是“铁面无私”,但也是削足适履。
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获得在会场上畅所欲言的机会,是政协委员们理应享有的起码的政治待遇。既然我们已经敢于革新指派发言的陈旧方式,敢于把话筒交给每一个举手的委员,为什么不可以多给他们一些发言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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