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和尚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起因是他在酒馆喝酒时,听到隔壁哭哭啼啼的吵闹,由此得知那个临时卖唱女子翠莲的不幸生世,由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便有了后来三拳打死郑屠的故事。
用金庸的话说,那个翠莲大概可以算是宋代的“业余歌伎”吧。
很久前,听说北大有个女才子笔名“步非烟”声称要革金庸武侠小说的命。最近得知金庸首次予以正面回应说:步非烟的作品以武侠小说冠名,实际上却是“科幻小说”。他还劝步非烟改名,因为“在唐朝,有个歌妓叫步非烟”。
步非烟的小说能不能“革”了金庸武侠的命,略过不提。但金庸对“歌伎”的下意识流露出来的歧视心态,我看还是很有点说头。试想鲁智深如果在心底里瞧不起以卖唱为生的歌伎,他还会怒从心头起么?
我不是说金庸要学鲁智深那样。我仅仅是要指出,金庸这句话恰好暴露了他心灵深处的“尊卑贵贱”意识,尽管他写了那么多除暴安良的武侠,也依然如此。他甚至不如唐代的白居易。大家还记得白居易的《琵琶行》里描述的情景吧。
当今中国,街头靠卖唱的何其多也。我确信,当今中国也有很多人的姓名恰好与那些卖唱者同名同姓。按金庸的逻辑,这些人都应该考虑改名换姓。
90年代全国人口普查,曾有报道说,中国人同名同姓问题严重,仅北京地区叫王爱华的就有8000人。这8千人里,谁能保证里面没有几个干着“卑贱”行当的?如果这干“卑贱”行当的人中,恰好有人因某种原因出了大名,那8000人是否也得为避晦气改名?
姓名在中国倒也一向是敏感地带,时不时就会与尊卑产生微妙的关系。
金庸以步非烟之名涉嫌卑贱,而“劝”(恐怕更多地是讽)北大女生改名,这很有点教训的意思,仿佛要让北大女生自省,能产生类似于“人自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的奇效吧。不过,熟读古文的金庸当然知道在中国更多的老例是这样的:“卑贱”的人要为“高贵”的人改名换姓。
阿Q本姓赵,由于赵老太爷怒骂他“你也配姓赵”。阿Q从此就不敢姓赵了。这样的事情不只是小说里才有。唐代奇才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有人想阻止李贺“进士试”(为进士出身的人授官),就说“晋”“进”同意,犯了父讳。想以此理由阻止李贺任官职,这事都弄到当时文坛领袖韩愈亲自出马,为李贺撰文辩护的地步。姓名之与尊卑纠缠不清,像这样的悲剧闹剧,历史上不胜枚举。
这里很有必要重举我已经举过的当代著名案例。
山西应县下岗工人杨富于1997年10月5日承包了门市一间,准备经营熟肉制品店,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了店名。牌子刚挂五天,还没正式开张,应县执法队队长等人就命令他把牌子立即摘下并改名。否则不能开业,还要罚款500元。
杨富不明原因,经询问方知自己竟与县委书记同名。杨富生意没法做,被迫把门市退掉。他在给报社的信中诉苦,并问道,执法队为何这样做,我犯了哪条法?
看看吧,我们居然现在还能闻到古代名讳的恶臭。而不知金庸先生要是看了这条新闻报道,又会对人名问题发表什么样的感想?
唐代传奇中确实有个步非烟,但这个步非烟并非歌伎。那个“歌伎”的步非烟不知典出何处,当然这与本题无关,这里权作备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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