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转型,多家商户担心被甩 商场:不会单方面毁约
信报讯(记者任宏实习生胡楠)“合同还差一年,商场非要提前解约,押金要5月才给退。”在瑞祥时尚生活广场经营小店的小张称,去年12月底,他刚刚交纳了今年前半年租金,却被告知必须中止经营。
商户:刚交租金就要退柜
2月4日下午,记者在朝阳区瑞祥时尚生活广场二层看到,多家柜台已经腾空,剩下的几十家商铺都贴出了降价甩卖的标语。在商场内的一面墙上张贴着向商户催缴2007年上半年租金的通知。
瑞祥时尚生活广场二层经营小店的小张说,他在商场2005年1月1日正式开业前,就与商场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柜台租赁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押金。去年12月底,他刚预交完今年上半年的租金,就有商场的工作人员陆续找商户通知商场二层即将停业,并要求与商户解除租赁合同。2月1日,商场方面正式向二层的40余家商户发出通知,要求他们撤柜。小张说,商场管理人员表示,过几个月才能退回押金和今年的租金共两万多元。商场单方面撕毁合同的做法让他损失不少。
商场:不会单方面毁约
瑞祥时尚生活广场市场管理部赵经理表示,商场开业以后,二层经营长期亏损,近期的停业也是为了装修升级档次。“不少商户没有按照合同按时交纳租金。”赵经理说,商场只是要求那些没有履行合同的商户退柜。正常经营的商户不必担心,商场装修后还可继续合作。
赵经理称,退还商户的押金和租金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希望商户可以给公司缓冲的时间。公司会严格遵守合同中的协议,不会单方面毁约。
律师:双方应及时协商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的吕峰律师认为,商户和商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该明确退回押金、租金的期限。如只能暂缓退还,合同中又没对此有相应规定,商户可就利息问题与商场协商。如商场确实存在单方面解约,商户则可向商场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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