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康云通讯员詹炳生)寿宁县托溪乡一男子为达到娶亲的目的,将一女子诱骗到寿宁,并强行将女子奸污。但娶亲夙愿未成,却先进班房。
2月4日上午8时44分许,寿宁警方接到报警:有一莆田籍女子被人拘禁在寿宁县建兴路21号,要求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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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即对二人进行盘查,发现该女子正是要求解救的莆田籍女子史某。经查,史某于2006年底在晋江某超市打工时,认识现年28岁的寿宁县托溪乡男子刘某,随后二人以兄妹相称。2月3日,刘某以到寿宁打工能获得高薪为由,将史某骗到寿宁。到寿宁后,刘某心生歹念,欲将史某留下当媳妇,遂于2月3日晚在建兴路21号强行将史某奸污。4日清晨,史某趁刘某熟睡之机向警方报警求助。
目前,刘某已被寿宁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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